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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成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文章分类:社保公积 作者:精英招聘网 来源:成都医保 发表时间:2021-08-06 14:41:20 推荐给朋友

2022年成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出炉,据成都市医保局消息2022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已经出炉

一、筹资时间

2022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筹资期为2021年9月1日0:00—2021年12月25日24:00。

(注:2021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为税务、医保年末停机结算时间)

缴费标准:

①成人(低档),基本医疗保险345元,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357元,缴费合计702元/人;
②成人(高档),基本医疗保险485元,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357元,缴费合计842元/人;
③学生儿童档(含大学生、婴幼儿),320元(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357元),缴费合计320元/人;

成人参加2022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中,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和有条件的区(市)县按每人每年485元标准筹资。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财政部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关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提出,“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58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因此,对照此标准将城乡居民低档在去年筹资标准基础上(280元)增加40元,调整后正好符合财政部文件要求的标准(320元)。

为防范参保逆向选择,渐进、平稳地实现一档筹资,更好体现权利义务对等原则,高档筹资标准不作调整,仍保持为460元。

为鼓励持续参保,优惠学生儿童筹资,且与低档筹资标准保持一致,将学生儿童筹资标准确定为320元(包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重特大疾病保险筹资金额)。

三、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1.成年参保人员缴费费率

2022年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费率为0.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成年参保人员、住院统筹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符合单独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条件的,可按年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基数为2020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4520元的80%,年缴费标准为357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的统账结合参保者,按月参保,缴费基数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一致。


2.学生儿童(含大学生)划入比例

已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儿童(含大学生)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从学生儿童(含大学生)个人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按20%的比例划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划入金额为64元。

四、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2022年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不另行筹资。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处于待遇有效期的参保人员,继续享受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待遇。

待遇有效期

1.集中筹资期内参保

待遇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大一年度新生的待遇有效期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2.集中筹资期外参保

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可在集中筹资期外参保,按个人筹资标准全额缴费。集中筹资期外参保的,自参保缴费之日起90天后(不含第90天),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婴儿在出生之日起180天内参加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险待遇从出生之日享受到出生当年12月31日;新生婴儿在出生之日起180天内参加出生次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险待遇从出生次年1月1日享受到出生次年12月31日;新生婴儿在出生之日起180天后参加当前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自参保缴费之日起90天后(不含第90天),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政府资助对象参保工作

政府资助对象相关筹资事宜,由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税务局、市残联、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统一部署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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