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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技能人才落户办事指南

文章分类:人才政策 作者: 来源:成都人社局 发表时间:2022-01-27 16:36:10 推荐给朋友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技能人才来蓉落户受理

办理单位:成都市技能人才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四号一楼,技能人才来蓉落户受理点

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到周五上午9:00-下午 17:00;周六上午9:00-下午17:00。

法定时限:实时服务

承诺时限:现场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公共服务

窗口电话:028-87706888

投诉电话:028-87706999

二、法定依据

《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

三、受理范围

(一)在成都市现单位工作连续满2年,且单位连续为其购买成都市社会保险或四川省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

(二)未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非成都市行政区域户口。

(三)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现所在单位推荐。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或《四川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最近24个月)。

(四)《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

五、办理程序

(一)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dhrss.gov.cn/“通知公告”栏中点击“技能人才落户温馨提示”,在来蓉入户办事指南最左下方,下载《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二)单位签署意见。在《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中“工作单位意见栏” 签署意见,留下单位的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准备材料。除有单位签署意见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外,还须准备: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3.《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或《四川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最近24个月)

除身份证原件、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退还本人外,其他皆留存。

(四)现场审核。工作人员现场对拟入户人提供材料的真实和完备情况进行审核。

(五)开具联系函。经审核,如拟入户人完全符合入户成都市的条件,工作人员即向成都市公安局开具《成都市技能人才联系函》。

(六)办理入户。拟入户人持《成都市技能人才联系函》,到现单位所在区域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和入户手续。

六、温馨提示

(一)国家职业资格证书:(1)年龄45周岁及以下,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初级等级即可;(2)女性年龄46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须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师或高级技师等级;(3)男性年龄4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须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师或高级技师等级。

(二)申请人可先登录网址:http://202.61.89.173/(四川省职业资格证书网站)或http://zscx.osta.org.cn(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网站),对个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进行查询验证。但是,四川省职业资格证书网站需持证人获得证书之日起1个月及以上时间才能查询,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网站需持证人获得证书之日起3个月及以上时间才能查询。如无法查询,须由《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经办部门作出说明,经相关鉴定部门认证后,方可有效。

(三)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若申请人现单位是为其缴纳《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的,可不用提交;(2)若申报人现单位是为其缴纳《四川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的,则需提交。

(四)如需代办人来办理落户手续,代办人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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